发文标题: 卷烟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国烟法[1998]10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时间: 1998-3-5
实施时间: 1998-3-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南通、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国家局驻南方、西南特派员办事处:
  现将《卷烟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
  附件:卷烟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加强烟草专卖体制下卷烟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卷烟流通,依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