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教[2009]6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8-21
实施时间: 2009-8-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4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新闻出版局:
  现将《黑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8月21日
  黑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家书屋工程的顺利实施,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安排的,根据年度预算和中央下达的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核定。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