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二○○○年饲料生产免征增值税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0]13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25
实施时间: 2000-7-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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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免征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饲料生产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桂国税发[1999]138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对饲料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管理,防止骗取税收优惠,现对做好2000年饲料生产免征增值税审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地国税机关要加强对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各有关人员应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饲料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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