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09年度税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行业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税[2009]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12-16
实施时间: 2009-12-1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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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上报财务报表和行业年度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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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09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2、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3、2009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机构情况统计表.xls    
4、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营收入汇总表.xls    
5、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营规模情况统计表.xls    
6、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xls    
7、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