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1999]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1999-11-25
实施时间: 1999-11-2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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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经贸委、财政厅(局):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发布以来,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企业欠缴情况仍然相当严重。目前,全国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共383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欠费大户有200余家,严格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加重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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