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表彰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决定
发文文号: 京注税协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4-2
实施时间: 2009-4-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0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在税务机关的监管和指导下,全市注税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围绕为税收工作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市场经济服务这条主线,积极拓展业务领域,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北京市税协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经过新一届税协和广大事务所的共同努力,全市注税行业得到大发展,执业队伍快速壮大、业务范围有效拓展、地位作用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等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已经步入了快速发展、质量兴业的新阶段,涌现出一批严格自律、规范经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完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