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简化对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审核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04]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4-8-9
实施时间: 2004-8-9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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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业务操作手续,促进保险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简化保险公司外汇业务审核手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保险外汇业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保险经营机构申请经营外汇业务时,应当按规定提交本公司从事外汇业务人员名单、履历等,无需提交外汇局对保险外汇业务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证书。
  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其外汇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了解和准确把握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各分局应当加强对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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