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10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4
实施时间: 2000-7-4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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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税务稽查执法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具体稽查行为,促进稽查工作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是指上级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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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