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管理重点环节监督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15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10
实施时间: 2009-10-1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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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地税系统发票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督,降低执法风险,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管理重点环节监督暂行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自治区地税局征收管理处。
  广西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管理重点环节监督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工作程序
  第三章 发票印制管理
  第四章 发票领用售存销管理
  第五章 发票管理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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