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外汇同业拆借操作办法》的批复
发文文号: 汇复[2004]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4-3-25
实施时间: 2004-3-25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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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你中心《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外汇同业拆借操作办法>的请示》(中汇交发[20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自收到批复之日起实施《保险公司外汇同业拆借操作办法》。
  二、你中心作为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拆借中介的服务机构,应按《关于保险公司开办境内外汇同业拆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5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规范的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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