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1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0]12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9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2001-12-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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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1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0]89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1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编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税收计划、会统报表编报时间
  从2001年1月起,税收月快报为月后3日,税收旬快报为旬后2日(节假日顺延);税收会统月报表为月后5日;年报表为年后14日。
  二、关于税收计划、会统报表种类、项目及口径调整
  (一)2001年税收计划旬、月快报共2种(表式附后);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共19种(表式附后)。会计表中增加了《待清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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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