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8-4
实施时间: 2000-8-4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1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财产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管理,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产保险险种分为主要险种和其他险种两类。主要险种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和调整。主要险种以外的险种是其他险种。
  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制定和修改。主要险种的非基本条款和费率以及其他险种的条款和费率由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