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征收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0]9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0-11-14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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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
  为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1999]13号)规定,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机构和项目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目前暂只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四项保险费待条 件成熟时再交由地方税务系统征收。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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