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报送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03]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3-2-26
实施时间: 2003-2-26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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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切实贯彻实施《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保险外汇收支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经营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保险外汇收支报表的统计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总并上报“××地区/银行保险项下外汇收支季报表”(见附件1)
  此表由各商业银行按季度填写,在每季度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所在地分局;各分局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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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地区、银行保险项下外汇收支季报表.xls    
2、保险公司(分公司)外汇账户统计表.xls    
3、保险公司(分公司)外汇保险业务统计表.xls    
4、保险公司(分公司)外汇资金运用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