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0]23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7-1
实施时间: 2000-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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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区)物价局(物委)、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经调查研究,现就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需要委托外单位帮助评审的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收费标准:
  1、每次评审人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每人收费标准分别不超过600元、500元、300元。
  2、每次评审人数在21-60人之间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每人收费标准分别不超过500元、40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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