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7]74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7
实施时间: 2007-3-27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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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解决征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现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开展
  各地应严格按照甬地税二[2007]15号文件要求开展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对符合清算条件的,一律按规定进行清算。考虑到清算工作首次开展,情况复杂,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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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第六条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9]104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26
实施时间: 2009-6-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