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外[2003]6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6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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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在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日常税收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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