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各类债券、集资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通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0]11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7
实施时间: 2000-4-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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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各类债券、集资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在四月三日《重庆商报》上刊登,近日,还将在《重庆日报》上连续刊登。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现将《通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借助本地的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认真做好债券、集资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附件: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各类债券、集资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通告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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