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文号: 苏人发[2004]2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7-21
实施时间: 2004-7-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0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人事局、地方税务局:
  我省地税系统组建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江苏地方经济发展,取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十年来,全省地方税收总量不断跃上新台阶,收入总量从1995年的85.73亿元增至2003年的807.5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由建局之初的49.7%上升到2003年的60%,税收收入由建局之初的64.29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482.34亿元,年平均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