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教委学[2009]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9-1-7
实施时间: 2009-1-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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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高校毕业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上海共有高校毕业生15.8万人,比2008年增加0.9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2.9万人,本科毕业生7.6万人,专科毕业生5.3万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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