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税政[2000]14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13
实施时间: 2000-4-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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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46号)规定,结合《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要求和我市实际,在总结已有的针对“存货盘盈、盘亏、毁损”及“坏帐损失”申请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对“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遭受自然灾害、民事诉讼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非常损失”的申请审批规定,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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