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功能上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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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发〔2009〕144号)要求,我局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新增“企业年金”申报功能(2010年1月4日上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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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