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取消达州市新华印刷厂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资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4]10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12
实施时间: 2004-5-1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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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达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取消达州市新华印刷厂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资格的报告》(达市国税发[2004]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取消达州市新华印刷厂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资格,不再承印各种发票。同时,你局要做好防伪专用品、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准印证的清理收回及印制发票使用的印版等有关用品和废发票的销毁工作。
  特此批复。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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