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全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综[2009]14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12-8
实施时间: 2009-1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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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09]25号)要求,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09年6月至7月对省本级和哈尔滨、佳木斯、伊春、大庆、鹤岗、七台河等6个市及所辖25个县财政部门、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申请、筹集、管理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下达了《关于下达对黑龙江省财政厅2008年和2009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黑监[2009]10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以此为戒,推动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现就整改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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