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8]10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5
实施时间: 2008-6-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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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实现基础管理工作职责下移和专业管理与日常管理的紧密互动,省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对出口退税管理员要加强培训,同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二○○八年六月五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优化对出口企业服务,把出口退税管理向企业延伸,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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