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若干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1]19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11
实施时间: 2001-9-1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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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赤峰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请示》(赤地税字[2001]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契税计税价格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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