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明确契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预[2002]18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7-9
实施时间: 2002-7-9
法规类型: 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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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支库:
  针对目前个人办理契税退税手续中存在的问题,为规范契税退税的审批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税资料的确认问题
  (一)2001年1月1日以前的退税资料的确认问题
  对于2001年1月1日以前,契税代征单位填报的《一般缴款书》与纳税人的契税完税证不具备对应关系的退税申请,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不需审核《一般缴款书》,凭纳税人提供的退税申请并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资料,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二)2001年1月1日以后的退税资料的确认问题
  对于2001年1月1日以后征收契税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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