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系统》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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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针对企业经常发生的由于抵扣凭证逾期未认证导致税款无法抵扣、造成企业无法弥补损失问题,我局研制开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经过试运行和修改完善,目前系统已具备全面推行的条件,我局决定在全省推行,为保证该系统顺利推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目标
  通过网站和短信向所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免费提供省内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自愿选择定制或取消短信提醒),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逾期未认证带来的损失,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构建更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系统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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