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重新清理和规范中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部门银行账户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02]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2-12-3
实施时间: 2002-1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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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各试点部门:
  严格控制和规范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是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做好中央试点部门的银行账户清理和规范工作,2002年初,我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清理和规范中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部门银行账户的通知》(财库[2002]1号)。根据执行中试点部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考虑到实施新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有必要对中央试点部门原有账户进行调整和重新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单位应严格按照《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继续清理整顿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监发[2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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