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国资委中央财政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资厅发管理[2007]5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6-21
实施时间: 2007-6-2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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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事业单位、直管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中央财政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经研究,我们对2004年8月实施的《国资委中央财政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订的《国资委中央财政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章)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国资委中央财政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中央财政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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