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价费字[2003]27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8-29
实施时间: 2003-8-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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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加强税务代理收费管理,规范税务代理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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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西税务代理收费标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