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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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食品许可司。
  附件: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化妆品行政许可是指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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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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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rar    
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rar    
4.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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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rar    
7.化妆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补发申请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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