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住房认定标准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09]39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4
实施时间: 2009-11-4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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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陵水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普通住房的请示》(陵地税发[2009]82号)收悉。关于陵水县2005年之前所报建住房没有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具体征管过程中如何认定其是否属于普通住房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号)规定,我省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2个条件: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但我省部分市县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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