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纳税方式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4]46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9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2007-7-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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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昌、景德镇、九江、新余、鹰潭、宜春、吉安、抚州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在江西投资设立的省级分公司(总机构),主要在江西省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等经营项目,目前拥有包括本部在内的21个所属机构(其中分公司2个、加油站19个)。江西分公司对所有油品资源实行统一配置(在省内的内部调拨视同移库),对所属机构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对经营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加强对江西分公司及其所属机构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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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