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劳社办发[2002]16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2-11-21
实施时间: 2002-11-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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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现就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保障企业改革顺利实施。
  一、企业在改革过程中,调整劳动关系应遵循依法的原则、协商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
  二、企业整体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的,新企业和职工应当继续履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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