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监察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发放《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价费[2009]191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0-14
实施时间: 2009-10-14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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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法制办公室: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行为,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根据我市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制度的要求,决定将我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成目录,向全市企业免费发放并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分级管理原则,市和各区(市)县物价部门、财政部门、监察部门、法制部门分别编制和发放本级、本地区的《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2009年版),并依照法定职责,监督管理本级、本地区各收费单位向企业实施收费的行为。
  二、本市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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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成都市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