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09]8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12-24
实施时间: 2009-12-24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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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地方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和担保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近接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53号)文件,为了进一步做好金融企业快报工作,确保快报数据质量,现将财政部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市财政监督局应于每季后10日内,通过市财政局局域网,向市财政局报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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