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教育机构营业税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2003]8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5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正确执行国家对教育机构的营业税政策,规范对教育机构营业税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营业税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提供营业税征税范围内的应税劳务,包括教育劳务和非教育劳务,均应依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发[2007]68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9
实施时间:2007-6-29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2
实施时间: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