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09]31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2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9]259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行业协会收费情况自查自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