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09]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11-26
实施时间: 2010-1-1
失效时间: 2012-3-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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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采购开展情况和中小企业现状,我们制定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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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库[2012]15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3-21
实施时间:2012-3-2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3]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12-27
实施时间: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