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办发[2006]9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6-12-27
实施时间: 2006-12-2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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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发布以后,部分省市税务机关来电询问清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为了更好地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清理文件范围
  (一)对党政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清理范围以收文簿中登记及工作中掌握的文件为限。
  (二)其他部门与税务部门联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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