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进[2004]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5
实施时间: 2004-3-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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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退税工作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局以沪国税进[2004]5号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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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导出与传递技术方案.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二、三、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法[2009]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6
实施时间:20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