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地[2002]8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6
实施时间: 2002-9-6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3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615号)转发给你们,本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调整为1%,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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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本市补充意见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法[2009]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6
实施时间:20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