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8]35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17
实施时间: 2008-6-1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5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本件只发电子文件)
  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办税效能,展现地税形象,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地税系统各类办税服务厅。
  第三条 办税服务厅管理的基本原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