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2006]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2-27
实施时间: 2006-2-27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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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建委(含相关局)、农委(含相关局)、商务局(含相关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国资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电局、统计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06〕3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和管理
  (一)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尚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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