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赣劳社就[2006]3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6-11-8
实施时间: 2006-11-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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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萍乡市、赣州市、新余市、宜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
  为做好我省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平等的就业制度,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根据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目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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