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2007]2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3-2
实施时间: 2007-3-2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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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省劳动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对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广东,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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