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豫劳社[2008]1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8-11-26
实施时间: 2008-11-26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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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为妥善解决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保障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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