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06]9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11-13
实施时间: 2006-11-13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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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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