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政办发[2006]11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10-8
实施时间: 2006-10-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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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06年9月)
  为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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